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标志;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据此,殡葬制度改革应体现以下四个“有利于”。 有利于建设“两型社会”
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3月5口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里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为“两型社会”。
遗体土葬,不仅浪费土地、木材等资源,还会对土壤、水源、空气造成污染,有害人体健康。火化一具遗体将消耗柴油、电能,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有害物质,污染空气近一个小时。目前我国殡葬技术相当落后,这些污染物大多直接排放在大气中。此外,据民政部测算,2012年全国清明节期间参加祭扫活动的群众达5. 2亿人次左右,较去年增长15%0由此带来的车辆出行和焚烧祭品等产生的排放也是相当惊人的。殡葬行业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高排放、高污染的行业,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于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人民思想观念中仍存在着“重殆厚葬”的旧思想,人死后大搞歌舞乐队,选风水、扎纸人纸马、扬蟠送殡、建坟立碑等现象十分盛行,讲排场、摆阔气,相互攀比,办一次丧事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大大超过了其实际承受能力,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家庭中也造成了不和谐的因素,与“两型社会”的要求极不协调。另外,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加速,城市不断扩容,土地资源显得尤为紧张。在土地紧缺的大形势下,符合建经营性公墓要求的土地一直紧缺。在我国经营性公墓建设中,墓地建设经营者无视节约用地的要求,过分强调服务对象的层次型,建成了众多的占地面积大、墓穴和外观精美的“别墅型”、“豪华型”墓地以服务高端人群。同时,和传统土葬不同,现在的墓穴多是由花岗岩、水泥等坚硬物质砌成,回收利用成本很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还没有接受墓穴循环使用的观念,花葬、草坪葬和树葬等生态安葬方式难以接受,大部分仍是选择墓穴进行安葬为主。因经营性公墓大面积占用山地,毁林及硬化现象严重,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土地很难再循环利用。农村遗体土葬和骨灰二次棺葬也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如果不及时出台强制性措施,长此以往,大力的耕地和山地将逐渐被坟墓所蚕食,可耕之田和可种之地将越来越少,也将严重影响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但现行的殡葬制度没有对这方面进行规范,这就迫切对现行殡葬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建设“两型社会”的需要。
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
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此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已成为一个热点和焦点。在殡葬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起着主导和关键性的作用,殡葬制度改革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作为殡葬主管部门的民政部门而言,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将“准入审批权”转为“经营独占权”,无形中设置政策门槛,让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殡葬行业。行政垄断导致殡葬行业缺乏竞争,造成百姓消费毫无其他选择,不是花钱就是罚钱。虽然近年来民政部门放宽了社会资本准入的门槛,但只是表面上的,其实质还是垄断经营。加上民政部门直接参与殡葬经营与管理,对殡葬监管形同虚设,难以到位。这种管办合一的体制破坏了公
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殡葬服务行业水平普遍低下,老百姓不满意。
民政部提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二政府职能是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社会环境的需要而履行的职责和功能,它反映政府的实质和活动内容与方式。殡葬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管理职能,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殡葬制度。新的殡葬制度既要加强政府的有效监管,注重搞好公共服务,又要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殡葬行政垄断,以适应殡葬改革的现实需要,从而更好地推动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殡葬管理职能应主要侧重于搞好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殡葬市场化并不是完全的市场化。政府要正确引导,加强监管,真正建立起“市场竞争、选择自由、健康有序、政府托底”的殡葬服务体系。。)同时要坚持从体制层面实现管办分离,打破事实上的垄断,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
殡葬改革是保护生态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文化在人类的殡葬活动中传承下来,其过程就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在新时代的意识形态影响下,人们破除了封建的和迷信的殡葬习俗,倡导了一种适应时代进步的文明殡葬方式。但是,某些愚昧的落后的殡葬意识和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文明殡葬,就是要倡导健康文明的殡葬仪式,反对封建、愚昧的殡葬习俗。要结合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口,赋予清明传统节口新的时代意义,传承传统节口中渗透的礼仪文化精髓,大力宣传厚养薄葬、简易办丧、文明祭祀新风尚,促进社会进步。
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殡葬改革是长期艰苦的社会习俗变革,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党中央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给殡葬改革赋予了重大的责任,同时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的工作。一是促进乡风文明。通过葬礼改革,引导人民群众的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方式举行丧葬和祭祀活动,革除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现象,大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二是节约土地和木材等资源。通过葬法改革,积极推行火化,大办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建设,集中安葬(放)村民骨灰,可节约大量土地和木材资源。三是促进村容整洁。随着农村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的建设,集中安葬(放)村民骨灰,有效制止乱葬乱埋现象,通过整治活动,将农村田间、路边、房前屋后的乱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墓地,以促进村容整洁建设。四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办理一宗土葬,修一座坟,少则花费几千元,多则万元甚至几万元。这种做法大大加重了群众的精神和经济负担,有的群众确实承受不了,但迫于封建宗法和习惯势力等影响而被迫违心举债,有的甚至倾家荡产。而火化一具遗体,开个追悼会、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等费用加起来才千元左右。因此,大力推行火葬,文明节俭治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生产。因此,做好农村殡葬管理工作对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在促进农村生产、乡风文明,改善农村环境,节约土地和木材等资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